盘扣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架体上立杆、水平杆、水平斜杠、竖 向斜杆及附件等质量,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解决。以及清楚表面粘结物,并应做好维修保养,同时应该按厂家、品种、规格分别码放。 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用于支撑体系时,在一个单位脚手架工程中宜采用同一厂家 产品进行搭设,不应混用。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混用时,因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的相关规定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盘扣式钢管退场验收承租方应对使用完毕的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分类,并应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应包括杆配件是否完好、有无明显变形和破损、立杆两端钢管有无变型、杆配件表面有无粘结物,以及租赁物的厂家标志、规格和数量与租赁合同是 否相符等。经检查合格的构件,应按立杆、水平杆、斜杆及其规格不同进行分类码放 。需修理和报废的构件,应另行分别码放。 9.2.2 盘扣式钢管脚手架退场验收标准及检验工具与方法,应符合表9.2.2的 规定。 三、盘扣式钢管维修与保养 1、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在退场后,应由质检人员对退场回的杆配件和材料进行 检验,并应根据租赁物质量及变形、损坏程度,作出保养、维修、报废判定,同时应 进行登记记录。 2、经过检查的杆配件和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尺寸、维修、改制的不同,分区存放, 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模板脚手架租赁企业等级划分规范》SB/T10545的规定做出 分区标识。 3、检查后确认不需维修、改制的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应使用钢丝刷等工 具将表面的杂物清理干净,再进行刷漆、镀锌等处理。经过维修、改制的盘扣 式钢管脚手架构件,应进行刷漆、镀锌等防锈处理。 4、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维修前,应根据表9.3.4规定的缺陷程度确定相应的维修 和改制方法。 四、盘扣式脚手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质量缺陷程度**出本规范表9.3.4的要求,无法维修和改制。 2、钢管出现孔洞、开裂变形。 3、杆件弯曲变形产生凹陷。 4、连接盘有丢损。 5、连接盘有**过3mm变形的杆件。 6、连接盘与钢管外表面的垂直度偏差大于3mm. 7、立杆壁厚小于3.05mm,横杆壁厚小于2.35mm;斜杆小于2.15mm. 8、热镀锌表面处理构件使用年限,沿海地区和南方潮湿地区**过20年,其它地区**过25年。